这7起坍塌事故伤亡惨重!到底该如何预防坍塌事故?

作者:建筑人 | 发布于:2019-10-14 16:17 | 浏览量:677

在施工中发生的坍塌事故主要是: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基坑边坡失稳引起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塔吊等起重设备的坍塌、施工现场的围墙及在建工程屋面板质量低劣坍塌。

  近期,坍塌事故频发:


  1、四川一工地突发基坑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


  2019年9月26日,四川成都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天龙南三路745号万圣家园E区在建工地,在进行4号楼基础浇筑作业时,基坑边坡发生坍塌,造成钢筋绑扎班组工人3人死亡。


  2、杭州一在建工地架桥机倒塌,造成3人受伤


  2019年9月11日,浙江杭州滨江区浙二医院对面(杭州江南大道龙湖天街附近),一工地发生坍塌事故。3名工人受伤。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


  3、上海一工地土方坍塌,造成3名施工人员被压


  2019年9月4日下午3时06分,在上海崇明区利民路、高岛路口,几名工人在挖掘铺设线路管道的沟槽时,施工工地突然发生土方垮塌事故,现场有3名施工人员被垮塌的土方砸中,其中有2人被土方压住腿脚,另1人恰好被土方砸中身体,受伤较重。


  4、黑龙江省哈尔滨一工地发生塌方,造成2人被埋


  2019年9月2日12时左右,在黑龙江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2号滨江新城院内,一处正在施工队的工地突然出现塌方,两名工人被埋。


  5、安徽在建大桥垮塌,造成2死2失联,15人送医


  2019年9月1日上午11时左右,安徽滁州全椒县江北大道跨襄河大桥施工中钢结构支架垮塌,导致部分施工人员落水。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失联,搜救出的15人送医救治。


  6、天津市脚手架倾覆事故,造成2死10伤


  2019年8月29日17时30分左右,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地毯厂路与麻纺厂路交口的中国能建天津电力科研基地项目,施工单位对办公楼外檐脚手架进行拆除,在使用汽车吊吊卸脚手架钢管过程中,一捆钢管与脚手架发生碰撞,造成脚手架坍塌,导致2人死亡、10人不同程度受伤。


  7、河南郑州一工地塔吊倒塌,造成3死1伤


  2019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未来路与凤凰路西南角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博集团(原杨庄村)中博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B地块项目工程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事故初步原因查明,系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在塔吊调试期间所致。事故造成2人现场死亡,1人在送医途中死亡,1人受伤在医院治疗。


  坍塌事故,作为建筑施工五大常见事故之一,指的是物体在外力或重力的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引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伤害的事故。


  在施工中发生的坍塌事故主要是: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基坑边坡失稳引起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塔吊等起重设备的坍塌、施工现场的围墙及在建工程屋面板质量低劣坍塌。


  那么,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何在?


  (1)工程结构设计不合理或计算失误。


  (2)施工前没有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未做具体技术安全措施交底,特定施工项目未经专家评审论证。


  (3)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设备结构设计不合理或计算失误。


  (4)建筑物结构质量低劣,安全性能差,地基不稳定,不均匀沉降。


  (5)建筑物结构支撑连接(焊接)不牢固,超载、外力冲击或严重偏心载荷造成失稳等。


  (6)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架架体结构不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整体安全稳定性差、超载或严重偏心荷载,遇外力冲击或振动,不按程序拆除架体等因素造成失稳等。


  (7)基坑、土石方挖土时土壁不按规定留设边坡(甚至负坡度),缺乏支护或支护不良,土质不良或出现地下水、地表水的渗透,土壁经不起重载侧压力或遇外力振动、冲击等因素造成土壁失稳滑坡坍塌。


  (8)起重设备技术安全性能差,结构强度不够,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垂直起重机与建筑物拉结差,出现超载、碰撞、升降过度或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起重设备倒塌。


  (9)现场作业环境不良,安全防护设施缺乏。


  (10)施工现场管理松弛,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11)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偷工减料,施工质量差。


  (12)施工队伍素质差,不执行法规、标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思想上存在盲目性、冒险性、随意性。


  如何预防坍塌事故?


  (1)根据设计与规范要求,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急预案,做好特定施工项目专家评审论证及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2)支架、脚手架等搭设完成后应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支架还应按方案要求进行堆载预压。


  (3)严格控制模板支架、脚手架等承受的荷载,模板、脚手架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做到均匀分布,并不得超过设计要求。严禁超载、对构筑物进行外力冲击或偏心载荷。


  (4)基坑、土石方挖土时土壁按规定留设边坡,严格按照设计坡度进行放坡开挖,进行有效支护和排水,并设置专人对边坡稳定性进行检测。基坑应基坑顶边缘1m范围内禁止堆放材料。


  (5)加强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起重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各项性能和安全防护装置良好;加强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管理;加强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严禁超载、碰撞或违章操作;加强对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安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设置有效安全防护设施。


  (7)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8)强化工程质量报验和检验、签证制度,不经检验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9)发现坍塌事故的险情,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研究提出排除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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